1、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HJ 589—2021)
本標準規定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的布點與采樣、監測項目與相應的現場監測和實驗室監測分析方法、監測數據的處理與上報、監測的質量保證等的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因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處置危險化學品或危險廢物以及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而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大氣和土壤環境等的應急監測。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2、固體廢物 無機元素的測定 波長色散 X 射線熒光光譜法(HJ 1211—2021)首次發布,適用于污泥、污染土壤、粉煤灰、煙塵、尾礦廢石和冶煉爐渣等固體廢物中16種無機元素和7種氧化物的測定,支撐《農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標準》(GB 4284-2018)、《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 662-2013)等標準實施。與已有固體廢物無機元素的監測分析方法標準相比,本標準適用范圍增加了污泥、污染土壤等介質,前處理方法簡單、分析速度快,有助于提高分析效率。 3、濱海核電廠溫排水衛星遙感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 1213—2021)
本標準規定了濱海核電廠溫排水衛星熱紅外遙感監測的技術流程與方法。本標準的附錄 A 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4、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流域綜合規劃(HJ 1218—2021)
本標準規定了流域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評價原則、工作程序、重點內容、主要方法和要求。本標準的附錄 A 為資料性附錄,附錄 B 為規范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5、環境空氣 揮發性有機物的應急測定 便攜式氣相色譜-質譜法(HJ 1223—2021)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中揮發性有機物的便攜式氣相色譜-質譜法。本標準的附錄A為規范性附錄,附錄B~附錄E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6、環境空氣 有機氯農藥的測定 高分辨氣相色譜-高分辨質譜法(HJ 1224—2021)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中有機氯農藥的高分辨氣相色譜-高分辨質譜法。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C~附錄E為資料性附錄,附錄B為規范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7、環境空氣 臭氧的自動測定 化學發光法(HJ 1225—2021)
本標準規定了自動測定環境空氣中臭氧的化學發光法。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8、水質 硫化物的測定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HJ 1226—2021)
本標準與《水質 硫化物的測定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GB/T 16489—1996)相比,主要差異如下:——修訂了適用范圍;——修訂了方法檢出限;——刪除沉淀分離法;——增加了“酸化-蒸餾-吸收”前處理方法;——增加了“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增加了“廢物處置”。 9、水質 揮發性有機物的應急測定 便攜式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HJ 1227—2021)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海水中揮發性有機物的便攜式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本標準的附錄A為規范性附錄,附錄B~附錄D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10、國家移動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制訂 技術導則(HJ 1228—2021)
本標準規定了制訂移動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基本原則和技術路線、主要技術內容的確定、標準實施可行性分析、標準文本結構和標準編制說明主要內容等要求。本標準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