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類事項百問百答(二)
33、環評驗收前辦排污證還是驗收后辦排污證?
答:驗收前辦理排污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此,排污單位應當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在實際排污之前申請排污許可證。
34、國家版簡化管理的項目申領排污證需要公示嗎?
答:不需要。
35、對較早的、設備、工藝寫的很簡略的環評,申辦排污許可證時,如何確定設備、工藝?
答:生產設備和工藝有變化的應辦理改擴建環評;至今無變動的,企業寫承諾或說明。
36、企業排污證到期后,沒有及時辦理延續,此情況是否還按延續辦理?
答:(1)排污證到期后排污證自動注銷,此情況應按照新辦來辦理,重新給排污證編號。(2)如在排污證過期期間正常生產的企業,請環保部門進行處罰后辦理;如在排污證過期期間未生產,提供環保局停產批復后辦理。
37、辦理排污許可證延續是否需要提交檢測報告和技術報告?
答:不需要。
38、污水處理廠處理工業廢水和生活廢水,但是工業廢水沒寫日處理多大量。屬于重點管理還是簡化管理?
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及有關文件政策執行。
39、水泥制品、家具制造、機械加工等項目需要辦理排污許可證嗎?
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和《河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排污許可制實施工作的通知》執行。
40、國家版排污許可證主要排放口如何填寫?
答:按照核發技術規范填寫。
41、機械加工項目需要辦理排污許可證嗎?
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規定,涉及“二十、金屬制品業:64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的需要申請排污許可證,其余不需要申請排污許可證。
42、物流配送項目的企業是否需要辦理排污證?
答:根據排污管理名錄,物流項目不屬于重點管理和簡化管理的項目,故不需辦理排污證。66、國家版排污證中,相關附件一頁,非必要附件是否需要上傳,有統一規定嗎?
答:企業按實際情況填寫,涉及項目均上傳。
43、國家版排污證中,一般排放口只許可排放濃度不許可排放量,區域總量控制怎么執行?
答:企業按相關行業技術規范,做出說明,提供總量確認書及相關文件。
44、省版排污證和國家版排污證變更與延續后,原證件是否收回,怎么處置?
答:核發新證后,收回企業舊證。
45、排污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多長?
答:排污許可證自作出許可決定之日起生效,首次發放的排污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延續換發的排污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
46、企業生產用熱爐為電爐,還用辦理排污許可證嗎?
答: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通用工序中的“熱力生產和供應”執行,辦理國版排污證。
47、排污許可證可以轉讓嗎?
答:國務院辦公廳2016年11月10日印發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明確,向企事業單位核發排污許可證,作為生產營運期排污行為的唯一行政許可,即排污許可證應按行政許可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九條,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除法律、法規規定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可以轉讓的外,不得轉讓。環保部2106年12月23日印發的《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第三十條規定,禁止涂改、偽造排污許可證。禁止以出租、出借、買賣或其他方式轉讓排污許可證。因此,排污許可證不得轉讓。
48、首次申領排污許可證的企業,2013年或者更早之前在原環保局取得的環評批復,一直未建成未生產,現到我局申請排污許可證,申報企業材料齊全,但按照2017-2019禁限目錄現在該企業已屬于禁限類行業,如何辦理?
答:請企業到原環保審批部門進行環評重新審核,環保局重新審核并證明該企業沒有違法生產行為后,我局按照首次申領排污許可證程序辦理。
49、選礦廠企業排污證由于營業執照法人變更,排污證尚在有效期內前來辦理變更業務,辦理嗎?
答:不予辦理。根據冀環評函【2018】689號文件,未列入國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的排污單位,暫不需申請排污許可證。因為選礦廠目前不在國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中,所以不予辦理。
50、企業有排污證,企業的排污量是無償取得的,企業通過技改排污量減小了,企業排污證上的排污量是否和技改環評保持一致(排污證上的量也減少)?
答:是的,無償取得的排污量技改后排污證上的排污量和技改環評保持一致。
51、一個企業涉及到2個行業類別,只有1個行業需要發國家版排污證,網上申報時需要把另外1個行業也一并申報嗎?
答:不需要。
52、什么企業需要辦理省版排污許可證?
答:(1)是石家莊市行政審批局出具環評批復的項目,暫時不需要辦理國版排污許可證(辦理國版排污許可證參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的企業。(2)石家莊市環境保護局2015年核發排污許可證企業名單(見附件)的企業,名單中的企業已辦理國版排污許可證不再辦理省版排污許可證。
53、怎樣在石家莊市審批局網上平臺,上傳辦理省版排污許可證材料?
答:在審批局平臺上傳材料的方法步驟:①審批局官網—②在線辦理—③法人辦事—④按部門市行政局—⑤排污許可證—⑥省版排污許可新申請—⑦法人注冊。
54、石家莊審批局哪個部門接受省版排污許可證紙質材料?
答:1樓綜合受理區A2-A8窗口
55、材料齊全、符合要求情況下,辦理省版排污許可證需要多長時間?
答: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承諾時限:20個工作日
56、在什么地方領取已打印好的省版排污許可證?
答:一樓綜合受理區A9窗口。
57、排污許可證與排污權交易是什么關系?
答:排污許可證是排污權的確認憑證,但不能簡單以許可排放量和實際排放量的差值作為可交易的量,企業通過技術進步、深度治理,實際減少的單位產品排放量,方可按規定在市場交易出售;此外,實施排污權交易還應充分考慮環境質量改善的需求,要確保排污權交易不會導致環境質量惡化。排污許可證是排污交易的管理載體,企業進行排污權交易的量、來源和去向均應在許可證中載明,環保部門將按排污權交易后的排放量進行監管執法。國家對排污權交易將另行出臺規定。
58、什么情形屬于無證排污?
答:(1)依法應當申請排污許可證但未申請,或者申請后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的;(2)排污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后未申請延續排污許可證,或者延續申請未經核發環保部門許可仍排放污染物的;(3)被依法撤銷排污許可證后仍排放污染物的;(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9、新建、改建或擴建項目試生產期間排污,算不算無證排污?
答:屬于無證排污。
60、無證排污,將受到什么處罰?
答: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法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61、什么情形屬于違反許可證排污?
答:(1)超過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的;(2)通過偷排、篡改或者偽造監測數據、以逃避現場檢查為目的的臨時停產、非緊急情況下開啟應急排放通道、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3)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4)其他違反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的。
62、違反排污許可證排污,將受到什么處罰?
答: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法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63、如果標準有變化,排污單位沒有如期申請變更怎么辦呢?
答:如果標準修訂后加嚴了,而排污單位依然按照原排污許可證的許可濃度排污,將按照超標排污進行處罰;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發生變化了,而排污單位不執行的,可以按照超總量進行處罰。
64、重點排污單位未依法公開或者不如實公開有關環境信息,將會受到什么處罰?
答: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將責令公開,依法處以罰款,并予以公告。
65、申請變更國版排污許可證的,應當提交哪些申請材料?
答:(1)變更排污許可證申請;(2)由排污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承諾書;(3)排污許可證正本復印件;(4)與變更排污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66、污染防治措施發生變化是否需要重新申請排污許可證?
答:污染防治措施是確保企業按證排污的前提和保障,但許可證制度設計中并未將其納入許可事項,主要從鼓勵企業不斷提高污染治理水平的角度考慮。在不屬于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有關規范性文件確定的重大變更的情形下,企業污染治理措施發生變化時,如果有利于減少污染物的排放或者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這是允許的,不需要向環保部門申請變更排污許可證,但需在按規定上報的執行報告中予以詳細說明;如果污染治理措施發生的變化導致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企業則需要申請變更排污許可證。為較好的判斷污染治理措施發生變化后環境影響變化情況,環保部門將依據排污許可證推進時間進度安排,按行業逐步出臺各行業污染治理最佳可行技術指南,如果企業治理措施的變化均在可行技術范圍內,且不新增污染物種類,則認為其污染物排放量在允許范圍內,無需申請變更排污許可證;如不在此范圍內,企業需要提供證明材料和監測數據,并向環保部門申請變更排污許可證。
67、《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總則(HJ942-2018)》中規定,“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實施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原則上僅許可排放濃度,不許可排放量”。請問我省對國家版排污許可證核發時,對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是否有許可排放量的要求?
答:請按照《行業核發技術規范》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總則(HJ942-2018)》要求執行。
68、某項目行業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中,但實施期限為2020年,項目中有燃氣鍋爐。通用工序鍋爐已到實施期限并行業技術規范已經發布,請問該企業現在是否需要針對鍋爐申請國家版排污許可證?
答: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排污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環評函[2018]1534號),已明確要求,同一個排污單位,既有已出臺技術規范的行業,又有暫未出臺技術規范的行業,可通過國家平臺一并進行申領國家版許可證,暫未出臺技術規范的行業按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總則》進行填報。如該排污單位自愿同時申領國家版和省版排污許可證,可分別核發許可證。
69、什么是綜合許可?
答:綜合許可,是指將一個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許可在一個排污許可證集中規定,現階段主要包括大氣和水污染物。
70、什么是一證式管理?
答:一證式管理既指大氣和水等要素的環境管理在一個許可證中綜合體現。企業守法、部門執法和社會公眾監督也都應當以此為主要或者基本依據。排污許可證將成為企事業單位生產運行期間排污行為的唯一行政許可和接受環保部門監管的主要法律文書。企事業單位排放水和大氣污染物的法律要求全部在排污許可證上予以明確。換言之,排放單位依法排污,只要持有一張許可證就可以了。
71、實施排污許可制度,排污單位主要承擔什么責任?
答:主要是無證排污的法律責任,違證排污的法律責任,不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法律責任,違反自行監測的法律責任。排污單位必須按期持證排污、按證排污,不得無證排污。企事業單位應及時申領排污許可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承諾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污并嚴格執行;落實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其他各項環境管理要求,確保污染物排放種類、濃度和排放量等達到許可要求;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環境保護責任,自覺接受監督檢查。排污單位應依法開展自行監測,安裝或使用監測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環境監測、計量認證規定和技術規范,保障數據合法有效,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妥善保存原始記錄,建立準確完整的環境管理臺賬,安裝在線監測設備的應與環境保護部門聯網。企事業單位應如實向環境保護部門報告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依法向社會公開污染物排放數據并對數據真實性負責。排放情況與排污許可證要求不符的,應及時向環境保護部門報告。
72、同一法人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所屬、位于不同生產經營場所的排污單位,應當向誰申請?
答:應當以其所屬的法人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義,分別向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有核發權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申請排污許可證。
73、排污單位承諾書主要承諾哪些內容?
答:(1)承諾真實合法。填報申請時,承諾申請材料是完整、真實和合法的。(2)承諾按證排污。嚴格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放污染物,一旦發現排放行為與排污許可證規定不符,將立即采取措施改正并報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3)承諾規范管理。規范運行、管理、維護污染防治設施,開展自行監測,進行臺賬記錄,按時提交執行報告,及時公開信息,并對提交的臺賬記錄、監測數據和執行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74、排污單位承諾執行更加嚴格的排放濃度的,是否需要在排污許可證中規定?
答:應當在排污許可證副本中規定。
75、排污單位編制自行監測方案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答:監測點位及示意圖、監測指標、監測頻次;使用的監測分析方法、采樣方法;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要求;監測數據記錄、整理、存檔要求等。
76、實行重點管理和簡化管理的范圍怎么確定?
答: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或者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的具體范圍,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規定執行。
77、排污單位的臺賬記錄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答:與污染物排放相關的主要生產設施運行情況;發生異常情況的,應當記錄原因和采取的措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及管理信息;發生異常情況的,應當記錄原因和采取的措施;污染物實際排放濃度和排放量;發生超標排放情況的,應當記錄超標原因和采取的措施;其他按照相關技術規范應當記錄的信息。
78、臺賬記錄保存期限是多長?
答:不少于三年。
79、污染物實際排放量如何計算?
答: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的廢氣、污水的排污口、生產設施或者車間分別計算,依照下列方法和順序計算:(1)依法安裝使用了符合國家規定和監測規范的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的,按照污染物自動監測數據計算;(2)依法不需安裝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的,按照符合國家規定和監測規范的污染物手工監測數據計算;(3)不能按照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方法計算的,包括依法應當安裝而未安裝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或者自動監測設備不符合規定的,按照環境保護部規定的產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計算。
80、季度和月執行報告包括哪些內容?
答: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的關于執行報告內容和頻次的要求,編制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排污單位應當每年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填報、提交排污許可證年度執行報告并公開,同時向核發環保部門提交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印制的書面執行報告。季度和月執行報告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根據自行監測結果說明污染物實際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及達標判定分析;排污單位超標排放或者污染防治設施異常情況的說明。
81、年度執行報告包括哪些內容?
答:年度執行報告可以替代當季度或者當月的執行報告,并增加以下內容:排污單位基本生產信息;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自行監測執行情況;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執行情況;信息公開情況;排污單位內部環境管理體系建設與運行情況;其他排污許可證規定的內容執行情況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中與污染物排放相關的主要內容,應當由排污單位記載在該項目驗收完成當年排污許可證年度執行報告中。
82、排污許可證發生遺失、損毀了怎么辦?
答:《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第五十一條規定,排污許可證發生遺失、損毀的,排污單位應當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向核發部門申請補領排污許可證;遺失排污許可證的,在申請補領前應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發布遺失聲明;損毀排污許可證的,應當同時交回被損毀的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應當在收到補領申請后十個工作日內補發排污許可證,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公告。
83、重點排污單位未依法公開或者不如實公開有關環境信息,將會受到什么處罰?
答:《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第五十五條規定,重點排污單位未依法公開或者不如實公開有關環境信息,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公開,依法處以罰款,并予以公告。三、安全輻射審批常見問題及解答
84、問:輻射安全許可證申請表從哪里下載?
答:輻射安全許可證申請表必須從全國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申報系統中打印才能保證申請表中填報內容與系統中一致,需要登錄生態環境部主頁,點擊國家核安全局,最下方的全國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申報系統,按要求完成系統填寫。安裝打印控件后,點擊打印即可。
85、什么情況下需要重新申領輻射安全許可證?輻射安全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幾年?
答:《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證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許可證申請程序,重新申請領取許可證:(1)改變許可證規定的活動的種類或者范圍的;(2)新建或者改建、擴建生產、銷售、使用設施或者場所的。第二十四條規定,輻射安全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
86、一般醫院用的射線裝置需要做什么環評?
答:《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規定,醫院使用的射線裝置一般為Ⅱ、Ⅲ類射線裝置,Ⅲ類射線裝置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Ⅱ類射線裝置需要制作環境影響報告表向我局申報環評審批。
87、環境影響登記表填報地址在哪里?
答:河北省生態環境廳主頁,建設項目備案管理系統。
信息來源:環評愛好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