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關注 | 美麗中國建設評估指標體系包括空氣清新、水體潔凈等5類指標 將五年評估兩次
近日,國家發改委印發《美麗中國建設評估指標體系及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美麗中國建設評估指標體系包括空氣清新、水體潔凈、土壤安全、生態良好、人居整潔5類指標。按照突出重點、群眾關切、數據可得的原則,注重美麗中國建設進程結果性評估,分類細化提出22項具體指標。
空氣清新
包括地級及以上城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3個指標。
水體潔凈
包括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好于Ⅲ類)比例、地表水劣Ⅴ類水體比例、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3個指標。
土壤安全
包括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農膜回收率、化肥利用率、農藥利用率5個指標。
生態良好
包括森林覆蓋率、濕地保護率、水土保持率、自然保護地面積占陸域國土面積比例、重點生物物種種數保護率5個指標。
人居整潔
包括城鎮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和綜合利用率、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城市公園綠地500米服務半徑覆蓋率、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6個指標。
美麗中國建設評估指標體系
《實施方案》指出,將由第三方機構(中國科學院)對全國及 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美麗中國建設進程評估。以2020年為基年,以5年為周期開展2次評估。其中,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中期評估開展1次,五年規劃實施完成后開展1次。
《實施方案》指出,由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等部門根據工作職責,綜合考慮我國發展階段、資源環境現狀以及對標先進國家水平,分階段研究提出2025、2030、2035年美麗中國建設預期目標,并結合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發展定位、產業結構、資源環境稟賦等因素,商地方科學合理分解各地區目標,在目標確定和分解上體現地區差異。
此外,評估結果不進行地區排名,不作為政府政績考核內容,由第三方機構發布,引導各地區落實和推動工作,助力美麗中國目標實現。
來源:中國政府網、生態環境部、浙江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