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環分享 | 4月環保行業重點新聞
生態環境部通報一批環評文件質量問題
近日,生態環境部公開通報了2019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環評文件復核工作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意見。此次復核共涉及25個省(區、市)各級環評審批部門審批的335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經復核和必要的現場檢查發現,共有15份報告書(表)存在環境要素或者環境風險預測與評價內容不全、降低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或者標準、遺漏環境保護目標、污染源源強核算內容不全、環境質量現狀數據來源不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未按相關規定提出環境保護措施等質量問題。
生態環境部發布工業爐窯等五項排污許可
技術規范
為進一步完善排污許可技術規范體系,生態環境部發布《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工業爐窯》(HJ1121-2020)等五項技術規范,全面推進排污許可制度改革。五個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功能近日即將正式上線,屆時相關行業排污單位可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中正式申報排污許可證。
生態環境部發布國家生態環境基準《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氨氮》(2020年版)及其技術報告
日前, 生態環境部發布我國生態環境基準—《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氨氮》(2020年版)(公告2020年24號),這是繼我國首個生態環境基準—《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鎘》(2020年版)(公告2020年11號)發布之后的第二個國家生態環境基準。
生態環境部協調調度重大生態環境建設工程 推動各地加快復工復產
近期,生態環境部組織對各地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和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問題整改方案進行分析,梳理出正在實施和即將實施的114項重大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修復治理工程項目清單,并就投資落實和工程進度情況與各地分別進行了核實。在此基礎上,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積極研究措施,積極有效推進復工復產。
生態環境部黨組巡視組集中反饋第四輪
巡視情況
按照生態環境部黨組巡視工作統一部署,2019年下半年對自然生態保護司、應對氣候變化司、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生態環境監測司、宣傳教育司、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秘書處和中國生態文明研究與促進會秘書處等8個部門(單位)黨組織進行常規巡視,這是黨的十九大以來生態環境部黨組開展的第四輪巡視。4月3日至14日,巡視組集中向被巡視部門(單位)反饋巡視意見。
生態環境部印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環境
安全保障工作
生態環境部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環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就做好當前生態環境安全保障工作進行部署,對突發環境事件應對的重點環節提出明確要求。
生態環境部通報環評信用平臺信息
抽查情況
近日,生態環境部公開通報了環評信用平臺信息情況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和相關處理結果。經抽查發現,部分單位和人員在信用平臺提交的信息情況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文件規定,對出現問題的12家單位和9人予以失信記分。
生態環境部指導各地落實落細監督執法
正面清單 支持服務企業復工復產
近期,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落實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相關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導各地進一步落實落細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生態環境部要求各地深刻領會建立實施正面清單的重要意義,因地制宜補充完善清單標準條件,細化監管措施和工作要求,通過實行分類監管、差異化監管,進一步優化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目前,32個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均制定印發落實正面清單工作實施方案,26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已確定首批納入正面清單企業名單,合計5.4萬家。
生生態環境部發文部署加強環評文件
質量監管
質量是環評文件的生命線。為堅決遏制環評文件編制過程中不負責任、粗制濫造和弄虛作假等行為,提高環評文件質量,確保環評制度的有效性和公信力,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加強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質量監管工作的通知》,就相關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生態環境部出臺意見指導各地實施生態
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
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導各地建立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意見》共分總體要求、完善舉報獎勵制度設計、強化組織保障和貫徹實施三個部分,對實施獎勵的部門、獎勵對象和獲獎條件、獎勵的范圍和形式、違法線索審核確認、獎勵發放程序、舉報人保護、制度保障、資金監管、宣傳培訓等方面提出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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